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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 明
声 明
近日,我单位接到群众举报,有组织和个人未经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同意,冒称我中心或我下属分支机构举办活动。
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再次声明,我单位分支机构仅有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“一带一路”绿色发展学术共同体、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“一带一路”金融合作委员会和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能源经济研究专家委员会3家。
其他自称为我单位某“中心”“联盟”“研究会”“促进会”“研究院”“书院”“画院”等容易与各类法人组织相混淆名称的机构,均为冒用我单位名义。相关组织和个人冒用中心名义的行为,已触犯我国相关法律法规,严重侵害中心声誉和相关权利。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特提醒有关各界,谨防上当受骗。中心将保留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力。
联系方式:柳老师,010-64489620
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办公室
2025年11月27日